关于核准南平市建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加检测范围的通知
闽建许〔2013〕134号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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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试行)》(闽建建〔2006〕59号)规定,经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现场考核,各项条件审查合格,核准南平市建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加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专项和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部分参数(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南平市建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加检测范围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