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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态环境规划 62.福州应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 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有利的自然条件,建设成为依江傍海的山水园林城市,改善和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63.采用“圈、环、带”, “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建成“内外渗透、纵横交错、重点突出、全面覆盖、接近市民、造福万代”的 64.福州“众山环抱,闽江穿越”, 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鼓山、鼓岭、恩顶、北峰、旗山、五虎山等环城众山应实行封山育林,面向城 65.市区、中心城及城市各组团均应利用自然山水条件建设外围生态环,中心城四周环城市生态环基本绿化宽度控制为50~500米。
各外 中心城要利用金鸡山、金牛山、光明港以及入城道路、铁路等的绿化走廊,使生态圈和生态环的绿化空间楔入城内,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66.中心城内主要内河两岸、二环路和三环路两侧都要形成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在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地区,即“三山两塔一湖” 67.规划扩建市级公园12个,新建市级公园9个, 新建区级公园34个,扩建区级公园8个,公园面积达1899公顷,其中,中心城1618公顷。
在城市外围生态圈中规划建设鼓山、青芝山、闽江口和北郊四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2700公顷。 在不适合建成公园的滩地、山地建设17片风景林,面积950公顷。沿铁路、公路、环路建设7条防护林带,总面积373公顷。
在城市东北部 68.城市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通过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调整、园林绿地系统的建设以及对污染源的综合整治,把福州建设成为清洁 69. 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和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与二类区之间设置缓冲带,宽度不小于
300 米。 一类区和二类区 声学环境功能区划分成4级标准适用区。居住区、 风景区为1级标准适用区,居住-工业混合区为2级标准适用区,工业集中区为3级标准 2010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 工业和医疗主要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70.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环境建设要“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坚持“以防为 (1)继续扩大管道石油液化气的供应范围,2010年气化率达至95%以上。 (2)在市区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逐步建设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等级为二级,达标后排入闽江。 (3)建立甘蔗-洪山桥、苍霞洲-前横大桥、 快安-马尾老港区、长柄-长门、以及市区乌龙江段五个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 (4)建设大腹山和新西河引水冲污工程, 综合治理市区43条内河。 保护地下水和温泉,开展温泉有效补给办法的研究并执行相应措 (5)集中布置工业,合理调整交通设施布局,加强车辆管理,以减少工业和交通的噪声。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2010年要达到80%。 (6)预测生活垃圾总量2010年将达到2099吨/日, 要建立有效、快速的收运系统,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工业及医疗的废弃物,
实行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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