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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发展目标

  7.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基本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经营机制,实现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

;把福州建成农业基础牢固,工业相对发达,第三产业繁荣,高新技术发展,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科技教育比较先进,人民生活比

较富裕,社会稳定,风气良好,环境优美,人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亚洲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历时平均发展水平的现代化

大城市。

  8.经济发展目标:坚持以提高产业素质、效益和技术层次为中心,以提高综合配套能力和产业关联度为重点,合理确定生产力

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质的提高。 巩固和加强第一产业,充分发挥自然条件多样性的优势,搞好农业的综

合开发,实现闽台农业合作,突出发展外向型农业,生产特色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和提高第二产业,进一步加强电子、轻

纺、化工、机械、建筑五个支柱产业。同时,加快发展水产、房地产、建材、旅游四个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主要是围绕

金融商贸、科技信息和闽台交流三个重点,形成以中心城为中心、城乡结合,以批发为主、批零结合,以专业为主、专业和综合结

合的市场体系;推进与国际接轨,逐步建立综合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产业化、系列化、社会化的第三产业体

系。

  9.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社会进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完善社会服务保障,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增强“三废”治理能力;提高绿化水平,保障生活质量。把福州建

设成为科技进步、教育先进、文化繁荣、精神文明、卫生整洁、生态平衡、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大城市。

  10. 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从改善城市整体功能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证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

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争取本世纪末,基础设施在总体上基本适应经济建设、对台“三通”和国际交往的需要。规划期末,基础

设施总体水平要从基本适应型向适度超前型转变。

  11. 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遵循“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强化专业分工与协作,提高资源配置整体效益”的原则,按

区域经济发展的层次性展开布局,增强福州作为全省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先导,以保税区为窗口,以

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建设沿国道、沿闽江、沿海岸线的经济增长带,积极参与闽东南经济发展的战略分工,加强闽台的合作与交

流,加速与国际经济接轨,实现闽江口经济圈的全面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推动福州向东拓展,向南

延伸,逐步形成产业布局的圈层结构。福州中心城为核心圈层,集中布局金融、商贸、文化信息、行政管理、综合服务等为主的第

三产业;中心城外围邻近各城镇为第二圈层,主要发展科技中心,大专院校,旅游和高科技、低物耗、少污染的工业;第三圈层为

第二圈层之外的市域范围,主要发展城郊型农业、旅游业和大型工业区等。引导和加强小城镇建设,提高小城镇发展水平,让小城

镇为广大农村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发挥联系城乡“桥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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